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

时间:2017-10-26 16:47:14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2016年以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生态领域内的改革工作。先后出台了一批务实高效的推进措施,涌现出一批亮点纷呈的改革典型,改革成效持续走在前列,全面提升了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高度肯定。

  全市空气质量良好天数由2014年的120天增加至2016年的183天,“蓝繁”天数由135天增加至225天,分别同比增加63天和90天;主要河流断面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同比2014年分别改善18.2%和54.0%。2016年,淄博市被评为全国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成效明显的4个城市之一。

  一、创建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域内的重大决策部署。自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以来,随着改革工作的持续深入,各成员单位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有了质的提升,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战略定位,与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实现突破;着力构建多元参与、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初步构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来破解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内生机制。以改革的勇气破解突出环境问题,以创新的举措夯实生态建设成效,以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切实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效落到了实处。

  二是主要领导亲自抓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率先垂范,坚持问题导向,每月调度生态淄博建设情况和绿动力提升工程建设情况,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要求,采取抓正反典型的形式,查找解决重点问题,推动整体工作进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主要负责人对部门深化改革工作负总责,亲自抓、靠上抓,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安排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持续抓好改革领域内的各项工作。市环保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推进落实。市水利局以建立“河长制”为抓手,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科室深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机制,切实保障改革成效落到实处。其他成员单位对照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各项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改革工作开展。

  三是坚持做好边推进边整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过去未推开但已积累一定好经验的,长期困扰亟需破解的、上级安排或已在推进的和信息化引领等方面工作,对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突出矛盾进行全面系统排查梳理,深入剖析问题本质,制定了详细的问题清单,并由各级负责人逐级签字,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四是坚持做好上下联动。各成员单位持续抓好各项改革试点争取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争取,做好改革项目对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检查,建立了改革专项小组与各区县良好的联络机制,确保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改革经验推广推介情况落到实处。同时,持续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问题症结,强化措施制定,确保整改到位出成效,在各层面取得了全面提升。

  二、切实抓好领域内重点改革事项推进落实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重点做好了全市跨区域污染治理经验和多规合一推广推介工作,环境保护“双罚制度”、空间规划等工作措施得力、落实到位,为不断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全力做好全市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经验推广工作。为切实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建立统一执法标准,强化执法成效,我市周村区与相邻的邹平县积极探索跨区域环境治理工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建立完善共防共治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积极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自该模式建立以来,已累计开展40余次联合执法行动,出动千余人次,排查企业300余家,彻底解决了一批“老大难”环境问题。跨区域边界联合治理污染的“周村模式”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可,并在周村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高端论坛”予以推广。

  二是全面推广推介智能“天网”环境监管模式。2017年5月,经过区县部门海选、互评互选,市直部门和媒体公众投票评选,并在深入征求相关意见后,确定了沂源县上报的智能“天网”环境监管模式,入选全市2017年推广推介的第二批改革事项。该监管模式以发现隐蔽性和分散性环境污染问题为突破口,按照“互联网+三级网格(县、乡、村)”的监管体系,实现环境监管无死角、全覆盖,有效预防和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是区县落实环保工作要求的体现,也是实现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的优秀“样板”工程。9月,由刘荣喜副市长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推广推介会,明确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推进,以全面推广推介智能“天网”环境监管模式为抓手,建立健全我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省政府“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要求,以信息化手段为基础,高标准组织开展我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形成各级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大格局,确保环境监管系统完整、全面覆盖、职责明晰、运转高效,推动我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三是创新建立环保处罚“双罚”工作机制。出台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环保处罚“双罚”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区县政府环保监管主体责任,加大环保执法处罚力度,全市出台建立“双罚”制度,即市环保部门每处罚1起企业环保违法行为,等额扣缴企业所在区县财政资金,由市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体制结算,统筹用于全市生态环保工作。仅2016年就罚款1.79亿元,统筹用于生态建设。在两级政府双重监管下,企业违法成本日渐增高,进一步推动了企业守法经营,加快转型升级和环保新技术运用改造力度。

  四是全面推广环保公安联动机制,“刑责治污”效能不断提升。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对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集中围剿,严惩重处,探索建立了刑责治污“淄博模式”。去年以来,通过对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展开全力围剿,侦办了“3·11”非法倾倒废酸污染环境案件、“5·07”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3名,逮捕89人,移诉216人。受理行政案件68起,行政拘留71人,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刑责治污的“淄博模式”被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修订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采纳。

  五是积极探索生态红线保护办法。高标准完成了生态红线划定资料收集、数据矢量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估、室外勘界等工作,勘界区块共计143个,勘测点位2322个,形成《淄博市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方案》,并在全省率先通过了省级验收。编制完成《淄博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并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是全力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市煤炭局会同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全市2017年度煤炭质量指标要求并进行实施。新指标要求分为三大类十一项内容,民用煤炭质量指标为全省最严。同时,深入开展了全市2017年春季散煤治理专项行动,在组织各区县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市煤炭清洁利用协调小组进行了实地督查,制定了全市推广使用清洁煤炭和节能环保炉具实施方案。2017年,市煤炭局和市政府、市生态办签署了年内推广60万吨清洁煤炭的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分配区县任务指标,签订《推广任务目标责任书》,督促区县落实配套补贴资金。建设乡镇清洁煤炭配送中心,建立以洁净型煤为主、优质无烟块和兰炭为辅的清洁煤炭经营、储备、配送体系,并对各区县推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持续做好改革对上争取工作

  坚持把改革试点争取作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努力争取中央和省在试点布局、政策、资金和项目上的支持。今年,环境保护部评估中心选定淄博市作为水泥工业试点城市举行专题培训。4月19日-20日,国家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试点地区培训会议在我市举行,积极推进国家水泥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水环境承载能力,市环保局积极争取试点,今年4月,我市被环保部评为水环境承载力评估试点市,成为全国6个水环境承载力评价试点市之一。通过市住建局、市煤炭局等相关单位积极向上争取,省住建厅正式将我市淄川区双杨镇列为试点镇。(淄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