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昭玉,1921年出生,男,汉族,杏园街道办事处良乡村人。1938年4月入伍,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年代,孟昭玉主要从事火线政治工作。1940年任山纵二支队指导员;1945年任山野八师二十二团三营教导员;1948年任三纵后方留守处副政委;1949年任二十二军后勤部政治处副主任等职。1939年7月,孟昭玉在拂村与日军战斗中,曾经腿部负伤;1947年4月25日在围歼国民党整编七十二师的泰安战役的最后攻击其师部时,右手臂被打断(右手肌肉蒌缩)导致“运动障碍”,被确定为“二等甲级”残废。此后转做机关后勤工作,先后在三纵队后方留守处、二十二军后勤政治处任职。参加了淮海战役、渡江战役,最后驻足宁波。孟昭玉参军入伍后,曾于1942年4月去抗大一分校学习政治业务;于1955年10月至1959年 1 月去后勤学院进修指挥专业。1965年任陆军二十军五十九师政委兼政治部党委书记;1969年任陆军二十军副政委、党委常委。1955年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同年被授予中校军衔,1960年晋升为上校军衔。1981年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