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仲三(1920.6~1987.1),原名尚晓山,男,汉族,房镇镇院上村人。1938年在邹平县参军入伍,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出生在一个中农家庭。土改前家有水浇田3亩,旱田5亩,以农田劳作为生。其父尚观秀系前清秀才,曾当过教书先生。其兄尚永清"七七"事变后参加抗日队伍,1939年2月在邹平刘家井战斗中牺牲。他从7岁起在家随父亲断断续续地读了8年书,1935年正式就读于本村小学。1936年因连年灾荒,庄稼歉收,家庭经济困难而被迫辍学。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家庭生活陷于极度困难中,国民党政府又三天两日地来抓壮丁,再加上耳闻目睹日军的残酷暴行,在群众抗日热潮的影响下,他毅然弃耕从戎,于1938年10月参加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队第三支队。
1939年1月,张仲三由三支队卫生学校调供给部任募集员,是年三月被任命为三支队供给部驻博山四、五区粮站主任,主要是代表军队在当地催粮、购买子弹、炸药及其它军需品。其间,他不顾个人安危,利用国民党五一军六八三团的一个副团长的关系,购买子弹一万余发。1939年8月,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司令部驻鲁中办事处秘书,1941年1月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旅司令部特务队指导员。1941年10月,张仲三被诬陷为“暗中通敌”,关押达10个月之久,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于1950年予以甄别平反,恢复党籍)。1942年至抗日战争结束,他先后担任司务长、营管理员、团管理参谋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他转战于山东、河北、东北、江西、广东等地。1946年在东北六纵一七师供给部队任军需兼军械科长时,在商业经营中,短短四五个月内,为部队获利1000多万元,解决了部队经费困难;1949年10月部队进驻广州,调任十五兵团司令部管理科科长,在商业生产中,不到一年的时间,利润达8亿元之多。
1950年10月,他虽然身患严重的肺结核,但仍欣然受命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部管理处副处长,他不顾敌机轰炸的严重威胁,夜以继日地奔忙,克服环境恶劣和物资奇缺的困难,保障了司令部机关多次安全转移和正常工作。在反登陆备战中立三等功。在停战谈判中,圆满完成朝中谈判代表团的物资供应及招待工作,被授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三级国旗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