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时间:2006-03-29 09:10:00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此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如果双方均同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后,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项,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
实践中有些人误认为,只要在同一用人单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单位就必须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认识忽视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延续签订合同”这一前提。实际上若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不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了多少时间,用人单位均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值得说明的另有一种情况是,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与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种情况当如何处理呢?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此条的规定,发生前述情况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必须在劳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请求。